9.43 朋友之道【10.23、22】
2024-07-14 00:40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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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43 朋友之道【10.23、22】

朋友之饋,雖車馬,非祭肉,不拜。(《論語·鄉黨10.23》)

朋友死,無所歸,曰:“於我殯。”(《論語·鄉黨10.22》)

楊伯峻:

朋友的贈品,卽使是車馬,只要不是祭肉,孔子在接受的時候,不行禮。

朋友死亡,沒有負責收斂的人,孔子便道:“喪葬由我來料理。”

錢穆:

朋友有饋送,除了祭肉,雖是車馬貴物,先生受贈都不拜。 

有朋友將死,其人沒有歸處,先生迎之來,說:“病中在我處寄居,死了在我處停柩吧!”

詳解:

大家有沒有發現,在讀歷史的時候,書上很少提及法家。是寫史書的人疏忽了嗎?不可能。因為法家在歷史上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。從秦孝公開始,就重用法家商鞅。秦始皇又是在法家李斯輔助下統一六國的。再說,秦朝的制度是由法家制定的,而秦朝以後的各個朝代,行的都是秦制,推行和維護的都是各朝的法家,所以,寫史書的人是不可能疏忽的。

那麼,為什麼史書很少提及法家呢?原來法家的名聲在秦朝時非常臭,秦後輔助帝王的法家都不敢承認自己是法家,而常常以儒家自居,如董仲舒、朱熹、王明陽、曾國藩等。他們掛著儒家的羊頭,賣著法家的狗肉,生意做得紅紅火火。後來史書作者就把輔助帝王的法家都寫成儒家,而且封他們為“大儒”。

朋友之饋,

——饋:贈送的禮物,

雖車馬,非祭肉,不拜。

——祭肉:祭拜用的肉。拜:行禮。

朋友死,無所歸,子曰:“於我殯。”

——歸:歸屬。殯:殯葬。

本章記述了孔子與朋友相處之道,為後人稱道。

譯文:

朋友有贈送禮物,除了祭肉,雖是車馬貴物,孔子接受都不行拜禮。

有個朋友死了,沒有親屬負責安葬,孔子說:“由我辦理喪事。”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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