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2 习分善恶【17.2】
2024-04-23 22:06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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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 习分善恶【17.2】

子曰:“性相近也,习相远也。”(《论语·阳货17.2》)

杨伯峻:孔子说:“人性情本相近,因为习染不同,便相距悬远。”

钱穆:先生说:“人的天性是相近的,由于习惯而相远。”

详解:

伏羲的道有传世的《易》为证,而且有2000多年前的《楚帛书》记载伏羲事迹:楚帛书中间八行一段,讲的就是雹戏(即伏羲)所生四子:"长曰青干,二曰朱兽,三曰翏(liu4)黄难,四曰黑干",就是四个四时(四季)之神。

这样以四时之神与四方(春东夏南秋西冬北)、四色相配合(春青夏朱秋黄冬黑),原是先秦时代流行的学说和风俗。

《礼记·月令》和《吕氏春秋·十二纪》,都记载有五帝(黄帝、颛顼(zhuān xū)、帝喾(ku4)、尧、舜)五神(金神蓐(ru4) 收 、木神勾芒 、水神玄冥、火神祝融 、土神后土 )和四时、四方、五色(青、黄、赤、白、黑)、五行(金木水火土)、天干十日等配合的系统。这就足以令作为伏羲子孙的我们引以为傲了。

然而,对道的理解,道家出现了偏差。具体表现就是:道家认为丛林法则是对的,人类也要服从它——道法自然,也就是说人类社会应该弱肉强食,物竞天择,适者生存,这就是荀子的“性恶论”的理论根据。

虽然达尔文进化论的“物竞天择,适者生存”的丛林法则是一条自然规律,但是达尔文认为它只适合禽兽而不适合人类。禽兽是野蛮的,人类是文明的。真理是有界线的,有适用范围的,不是什么真理都是宇宙真理。

根据“性恶论”,一个人在没有做任何事的时候,就可以判断他是恶的。

在人性问题上,荀子提出“性恶论”,主张人性有“性”和“伪”两部分,性(本性)是恶的动物本能;“性恶论”又成为法家学派的理论基础。

丛林法则是人类社会自古以来战火不绝的原因。丛林法则是以动物本能为基础的,但是人类已经脱离了动物界,进入到文明状态,因此人类遵循丛林法则是错误的。

如果人类遵循丛林法,则将人类倒退化到野兽的野蛮状态去。

另一个极端是孟子。孟子认为人类已经完全脱离了兽类,所以人的本质无论如何都是善的,而且是与生具来的,因而提出著名的“性善论”。

根据“性善论”,一个人在没有做任何事的时候,就可以判断他是善的。《三字经》开头就说:“人之初,性本善。”说的就是孟子观点。后来德国“哲学家”黑格尔将这种“性恶论”、“性善论”的先验论命名为:“绝对理念”——这些无需实践检验的先验论显然是非常荒谬的。

荀子的“性恶论”和孟子的“性善论”都是客观唯心主义的理论来源,而这种理论就成为陆九渊和王阳明“心学”的理论依据。

其实,无论是孟子还是荀子,都违背了孔子的教导。孔子早就说过:

性相,近也;习相,远也。

——性:人性。相:发xiang4音,选择,这里引申为讨论辨别人性善恶。性相:单纯针对人性来讨论辨别其善恶。近:互相靠近,直至纠缠在一起,难分难解。也:啊。习:实践。习相:依靠实践来检验人的善恶。远:互相分离,显得一清二楚。

——单纯针对人性来讨论辨别其善恶,就会互相纠缠在一起,混沌不清啊;通过实践来检验人的善恶,那么就楚河汉界,泾渭分明了。

这一章,孔子通过对人性的正确论述,驳斥了唯心先验的性善论和性恶论,指出只有实践才能检验人的善恶——习分善恶。

重新断句如下:

子曰:“性相,近也;习相,远也。”

译文:

孔子说:“单纯针对人性来讨论辨别其善恶,就会互相纠缠在一起,混沌不清啊;只有通过实践来检验人的善恶,才可以分得一清二楚啊。”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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